「臺北美術獎」鼓勵富有獨特性與時代精神之當代藝術創作。
線上報名
2019
6.21
8.20
5pm
初審結果
另行公告於本館官網
複審結果
另行公告於本館官網
入選者書面通知,未入選者不另行通知
入選者書面通知,未入選者不另行通知
決審結果
另行公告於本館官網並書面通知
指導單位 Official Support
主辦單位 Organizer by
承辦單位 Executed by
參賽資格
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持在台永久居留證之個人,或具前述身分者所組成之創作團隊。
展出日期
2019 年 12 月 7 日起至 2020 年 2 月 16 日(暫定)。
舉辦方式
採公開徵件方式辦理。
徵件簡章
請至臺北市立美術館(以下簡稱本館)官網下載 (https://www.TFAM.museum)。
報名方式
一律採線上報名,請至臺北美術獎網站(https://taa.TFAM.museum)登錄成為會員進行線上報名。
報名日期
2019 年 6 月 21 日零時起至 2019 年 8 月 20 日下午 5 時止。
洽詢電話
(02)2595-7656 轉 217 李小姐、204 洪小姐。
參賽方式說明
一、 參賽規定
- 2017 年之後完成之單件或系列創作。
- 作品不限媒材、尺寸。
二、 線上登錄資料
- 個人資料(包括最高學歷、展歷、獲獎紀錄等)
- 創作理念(1000 字(含)以內)
- 作品資料(包括名稱、媒材、尺寸、創作年代、作品檔案)
作品檔案說明:數位作品、影片、聲音檔或靜態圖檔,上傳各式檔案最多 10 個,上傳總長度 5 分鐘為限。影片與聲音檔案大小 100MB 以下,mp3 / mp4 兩種格式皆可,若有需要,請自行編輯精簡。影片檔另可透過 Vimeo / YouTube 網路空間,將連結登錄至報名網站。靜態圖檔,每張圖 1MB,檔案格式 JPG。
- 作品展示初步構想
須完成以上 1 至 4 項才視為完成報名程序。
三、 三階段評審作業
- 初審:由評審團進行線上審查,並於本館官網公佈複審入選名單;未獲入選者,本館將不另行通知。
- 複審:本館將於複審書面通知時,提供場地尺寸予參賽者進行空間規劃,擇期進行口頭簡報,說明作品與執行理念、展出空間規劃、其它參考作品,並由評審團進行現場提問,參賽者說明至多 5 分鐘、委員問答 8 分鐘。
- 決審:
進入決審之參賽者將以實際展覽執行讓評審團進行評選,最終決審將選出首獎「臺北美術獎」1 名、「優選獎」5 名及「入選」數名。
- (1)決賽者須於指定時間內佈、卸展。
- (2)展覽空間整合,由館方負責協調,依不同展覽計畫及現場狀況做調整。
- (3)由本館提供每人上限 15 萬元之展覽製作費(含稅)1,包括木作、油漆等。
- (4)本館將依展覽設備需求,提供館內現有之視聽設備,或由決賽者自行準備。
- (5)本館負責展出作品之運輸與保險,有關出險責任依保單所載條款為準。
- (6)所有參展作品於展出期間不得提借。
- (7)基於宣傳推廣所需,本館對展出作品有研究、攝影、報導、展出、印製及在 相關文宣、雜誌及網路上刊登之權利。
一、 參賽規定
- 2017 年之後完成之單件或系列創作。
- 作品不限媒材、尺寸。
評審
- 評審計 5~7 名,由本館聘請專業人士擔任。
- 評審過程依行政程序法第 32 條相關迴避規定辦理。
獎勵
- 獲「臺北美術獎」者,將由本館邀請舉辦個展(相關辦法另函通知),並獲獎金新臺 幣 55 萬元整(含稅)2、獎座乙只、獎狀乙紙及專輯 10 冊。
- 獲「優選獎」者,每名可獲獎金新臺幣 12 萬元整(含稅)3、獎狀乙紙及專輯 5 冊。
- 獲「入選」者,可獲獎狀乙紙及專輯 5 冊。
注意事項
- 凡參賽者,於完成線上報名後,即視為同意遵循本簡章各項規定。
- 下列情況之作品不得參賽,違反者將取消資格及獎金:
- (1)該作品曾在國內公開競賽中獲得獎項。
- (2)抄襲他人之作品。
- 所有參賽作品均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,若有違者,本館依相關規定辦理,參賽者須自負法律責任。
- 展出作品以不會破壞本館硬體結構為原則。
- 創作團隊若獲獎,須由團隊代表人領取獎金,並責付其扣稅事宜。
如有未盡事宜,本簡章得修訂公佈之。
1展覽製作費內含所得稅、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及印花稅,加入職業工會者,憑在保證明免扣二代健保補充保費。
2獎金內含所得稅、印花稅。
3同附註2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