徵件宗旨:「臺北美術獎」鼓勵富有獨特性與時代精神之當代藝術創作。

參賽資格: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持中華民國居留證之個人;以團體參賽者,其成員須有二分之一(含)以上具中華民國國籍。

展出日期:2023 年 11 月 4 日起至 2024 年 2 月 18日(暫定)。

舉辦方式:採公開徵件方式辦理。

徵件簡章:請至臺北市立美術館(以下簡稱本館)官網下載(https://www.TFAM.museum)。

報名方式:一律採線上報名,請至臺北美術獎網站(https://taa.TFAM.museum)登錄成為會員進行線上報名。

報名日期:2023 年 5 月 1 日上午 8時起至 2023 年 6 月 15日下午 5 時止。

洽詢電話:(02)2595-7656轉217 林小姐、206 洪小姐。

參賽方式說明:

  • 參賽規定
    • 2021 年之後完成之單件或系列創作。
    • 作品不限媒材、尺寸。
  • 線上登錄資料
    • 個人資料(包括最高學歷、展歷、獲獎紀錄等)
    • 創作理念(1000字(含)以內)
    • 作品資料(包括名稱、媒材、尺寸、創作年代、作品檔案)
      作品檔案說明:靜態圖檔,每張圖1MB,檔案格式JPG,上傳檔案共計10個為限。數位作品、影片、聲音檔,上傳總長度5分鐘為限,影片與聲音檔案大小100MB以下,mp3 / mp4兩種格式皆可,若有需要,請自行編輯精簡。完整版影片檔另可透過Vimeo / YouTube網路空間,將連結登錄至報名網站。
    • 作品展出構想
    須完成以上1至4項才視為完成報名程序。
  • 三階段評審作業
    • 初審:由評審團進行書面審查,並於本館官網公佈複審入選名單;未獲入選者,本館將不另行通知。
    • 複審:本館將於複審書面通知時,提供場地尺寸予參賽者進行空間規劃,擇期進行口頭簡報,說明作品與執行理念、展出空間設置規劃、其它參考作品(至多3件)。複審時評審團進行現場提問,參賽者說明至多5分鐘、委員詢答8分鐘。
    • 決審:評審團依決審作品之現場展出進行評選,最終決審將選出首獎「臺北美術獎」1名、「優選獎」5名及「入選」數名。
      • (1) 決賽者須於指定時間內佈卸展。
      • (2) 展出空間由館方負責整合協調,依不同展出計畫及現場狀況做調整。
      • (3) 本館提供決賽者上限15萬元之展覽製作費(含稅),包括木作、油漆等。
      • (4) 涉及展覽呈現之視聽器材設備,由決賽者自行準備。
      • (5) 本館負責展出作品之運輸與保險,有關出險責任依保單所載條款為準。
      • (6) 所有展出作品於展出期間不得提借。
      • (7) 基於宣傳教育推廣,本館對決賽作品有展出、研究、攝影、報導、印製及在相關文宣與媒體上刊登之權利。

評審:

    • 由本館聘請5至7名專業人士擔任評審。
    • 評審過程依行政程序法第32條相關迴避規定辦理。獲臺北美術獎「首獎」者,頒發獎金新臺幣55萬元整(含稅)、獎座乙只、獎狀乙紙及專輯10冊,並得由本館邀請舉辦個展 。

獎勵:

    • 獲臺北美術獎「首獎」者,頒發獎金新臺幣55萬元整(含稅)、獎座乙只、獎狀乙紙及專輯10冊,並得由本館邀請舉辦個展 。
    • 獲「優選獎」者,頒發獎金新臺幣12萬元整(含稅)、獎狀乙紙及專輯5冊。
    • 獲「入選」者,頒發獎狀乙紙及專輯5冊。

注意事項:

    • 凡參賽者,於完成線上報名後,即視為同意遵循本簡章各項規定。
    • 下列情況之作品不得參賽,違反者將取消資格及獎金:
      • 該作品曾在國內公開競賽中獲得獎項。
      • 抄襲他人之作品。
    • 所有參賽作品均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,若有違者,本館依相關規定辦理,參賽者須自負法律責任。
    • 展出作品須符合館方規劃之條件、空間範圍與安全,且不會破壞本館硬體結構。
    • 團體獲獎者須由團體代表人領取獎金,並責付其扣稅事宜。

如有未盡事宜,本簡章得修訂公佈之。

期程

期程 項目 備註
2023/05/01-2023/06/15 線上報名
2023/07 初審結果公佈(公告於本館官網)
2023/08 複審結果公佈(公告於本館官網,入選者書面通知,未入選者不另行通知)
2023/11 決審結果公佈(公告於本館官網)

指導單位:臺北市政府
主辦單位:臺北市政府文化局
承辦單位:臺北市立美術館

    • 展覽製作費內含所得稅、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及印花稅,加入職業工會者,憑在保證明免扣二代健保補充保費。
    • 獎金內含所得稅、印花稅。
    • 獲本屆首獎者提出之個展計畫,須於 2 年內提案並經館方同意。
    • 同附註 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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